先知(愿主福安之)阐明了若干种财产的类别,以及那些未履行其天课者在复生日所将遭受的惩罚,其中包括: 第一:黄金、白银,以及与之同类的财产与商业资产。凡属应当缴纳天课却未缴纳的财物,到了复生日,这些财物将被熔化并铸成铁板,在火狱中被烧得炽热,用来惩罚其主人,灼烫他的肋旁、额头与背部;每当冷却,便再次被加热。这种刑罚将贯穿整个复生日——其一日的长度为五万年,直到安拉在众被造物之间作出裁决,最终,他要么归入乐园,要么坠入火狱。 第二:拥有骆驼却不履行其法定天课及应尽权利的人,其中包括在骆驼饮水之日,为到场的贫民挤奶施舍。到了复生日,这些骆驼将以最强壮、最肥硕、数量最多的状态被带来;其主人将被摊开、放倒并抛置在一片广阔而平坦的土地上,骆驼用脚践踏他,用牙撕咬他;每当最后一批从他身上经过,第一批又被送回到他身上。这种惩罚将持续整个复生日,其一日的长度为五万年,直到安拉在众被造物之间作出裁决,最终,他要么归入乐园,要么坠入火狱。 第三:拥有牛与羊(包括绵羊与山羊)却未履行其法定天课的人。这些牲畜将在复生日以数量最充足的状态被带来,一只也不缺少;其主人将被摊开、放倒并抛置在一片广阔而平坦的土地上。那些牲畜皆具最完备的形态,没有角弯曲的、没有无角的、也没有断角的;它们用角顶撞他,用脚践踏他。每当最后一批从他身上经过,第一批又被送回到他身上,如此反复。 这种刑罚将持续整个复生日,其一日的长度为五万年,直到安拉在众被造物之间作出裁决,最终,他要么归入乐园,要么坠入火狱。 第四:饲养马匹的人,分为三种类型: 第一种:对其主人是罪负。即因炫耀、骄傲,或以此对抗伊斯兰的人而饲养马匹者。 第二种:对其主人是遮护。即为在主道上奋斗而饲养马匹,并且善待它们,妥善供给其饲料及一切所需,其中也包括为其安排配种。 第三种:对其主人是回赐。即为伊斯兰的人们、在主道上而饲养马匹者。当马匹被放牧在草场或牧地时,它们所吃下的每一口草料,都会按其数量为他记下善功;它们排出的粪便与尿液,也都会按其数量为他记下善功。即便它们挣断缰绳,也就是拴马的绳索,在高地奔跑驰骋,安拉也会按它们留下的足迹与粪便数量,为他记下善功。又或者,主人牵马经过河流时,它自行饮水,哪怕主人本无意让它饮水,安拉也会按它所饮之量,为他记下善功。 随后,人们又询问他(愿主福安之)驴是否也像马一样呢? 他说:关于驴,并未降示专门针对它们的立法,只有这一节极为独特、总括万义的经文,它涵盖一切顺从与违抗的行为,那就是至高主的言辞:{行一个小蚂蚁重的善事者,将见其报酬;作一个小蚂蚁重的恶事者, 也将见其报酬。}【地震章:8】,因此,凡在饲养驴这件事上行善顺从者,必见其回赐;行恶违抗者,必见其惩罚。这一原则适用于一切行为。